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作为清华大学设置的19个二级学院之一,其前身清华大学建筑系由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于1946年10月创办,后于1988年成立学院。截至2012年底,建筑学院下设建筑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建筑技术科学系。此外,跨院系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清华大学人居环境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也依托建设于建筑学院。
建筑学(本科类)
建筑学专业 建筑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理、工、文、艺诸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结合的特点。建筑学院在“广义建筑学”和“人居环境科学”理论指导下,继承和发扬清华大学建筑教育的优良传统,形成清华大学建筑教育思想: 建 筑 学——科学与艺术的结合; 建筑教育——理工与人文的结合; 学科构成——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和建筑技术四位一体; 建筑教学——基本功训练(skill training)与建筑理解(architecture learning)相结合; 能力培养——创造力与综合解决问题能力结合; 培养目标——职业建筑师、规划师与科学帅才(leader in the profession)结合; 办学目标——坚持清华特色与创建世界一流相结合。 建筑学本科专业以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为主干课,同时开设必修基础课:数学、外语、计算机等;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空间形体表达基础、素描、水彩等;工程技术: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建筑结构、建筑物理等;建筑历史: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近现代建筑史等和社会科学:哲学、建筑经济等5个方面的40余门课程。此外,建筑学院还开设了众多的选修课,安排了实践环节和实习课程,包括:古建筑测绘、工地实习、专业调研、素描、水彩、快速表现、水彩渲染、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师业务实践等。